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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貴州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2274人】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1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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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貴州各地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考公告匯總【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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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黔東南州委辦公室、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人才發(fā)展體制機制改革為打造國內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東南黨辦發(fā)〔2018〕1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研究,2019年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274名(具體招聘單位及招聘崗位詳見附件)。為做好公開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滿足下列相關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符合擬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崗位中有學位要求的還需取得同等學位;本《實施方案》及附件所稱“同等學位”指考生報考崗位所用學歷對應學位,下同);部分崗位學歷放寬至技校、職高、高中(學歷學位需求為中專及以上的崗位未注明“職高、高中”的,僅限中專(中師、技校)及以上學歷,下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非在職畢業(yè)生可持有關材料報名;考生資格條件以符合本《實施方案》及職位表需求的對應條件為準(如有多個學歷的,不得交叉使用);

2.報考崗位“層級”為“鄉(xiāng)鎮(zhèn)”的,僅限未就業(yè)畢業(yè)生(非機關(參公單位)、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下同);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現(xiàn)仍在指定地點服務(含在指定地點服務期已滿并取得服務證的人員,下同)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以上四類人員本《實施方案》及附件中簡稱“四項目人員”,下同),其中:“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需截止2019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一屆(3年)及以上;

4.部分崗位僅定向招聘在擬報考縣(市)擔任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村(農村社區(qū))委會主任、副主任(以下簡稱村兩委干部),并截止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必須任職滿一屆(因工作需要調整崗位任職未滿一屆的,需連續(xù)任職滿3年),且現(xiàn)仍在崗的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村(農村社區(qū))委會主任、副主任;定向招聘具體情況見職位表;

5.部分崗位僅定向招聘駐黔東南州部隊(含消防救援人員,下同)的隨軍家屬(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截止2019年7月8日及以前系黔東南州戶籍(或黔東南州兵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yè)或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下同);定向招聘具體情況見職位表

6.部分崗位僅定向招聘少數民族考生(詳見職位表)。其中:招聘少數民族鄉(xiāng)村醫(yī)師的需具有執(zhí)業(yè)(或從業(yè))資格證;報考教師崗位的需具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部分崗位需先進行少數民族語言測試(詳見職位表),測試合格者方能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

7.部分崗位僅定向招聘在指定鄉(xiāng)鎮(zhèn)服務的人員。此類人員需在指定鄉(xiāng)鎮(zhèn)范圍內服務滿12個月及以上(計算時間截止2019年8月31日)且仍在崗。此類人員在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需提供與服務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證(均需滿12個月及以上,其中:由省級及以上部門組織開展的“四項目人員”、“就業(yè)見習生”等可按管理權限提供派遣文件及服務地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8.部分崗位有戶籍(或生源)限制的,計算時間均截止2019年7月8日及以前,詳見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yè)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1年7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3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層級”為“鄉(xiāng)鎮(zhèn)”崗位的報考者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8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緊缺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報考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3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崗位有年齡限制,詳見職位表;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本《實施方案》及職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下同),并具備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5.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

6.定向到市(州)、縣(市、區(qū)、特區(qū))、鄉(xiāng)(鎮(zhèn))的2019屆畢業(yè)生,只能報考所定向的市(州)、縣(市、區(qū)、特區(qū))、鄉(xiāng)(鎮(zhèn))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含正在服刑期間的);

6.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7.定向到具體行業(yè)(單位)、縣(市、區(qū))的應屆畢業(yè)生;

8.“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19年8月31日服務期未滿一屆的,以及參加2019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9.截止報名時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yè)單位試用期(見習期或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10.截止報名時止,已招考錄用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11.機關(參公)、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前未征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的(州級及以上單位暫不提供組織人社部門意見);

12.截止2019年7月31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9屆畢業(yè)生;

13.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

14.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15.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開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gov.cn/)、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sj.qdn.gov.cn/)及各縣(市)指定網站(見附件)等向社會公布招聘的職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fā)布以各縣(市)指定網站(見附件)為準。報考者應密切關注相關指定網站發(fā)布的有關信息,避免因未及時閱讀公告致使延誤考試。

三、報名及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9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7:00期間[特別提醒:根據近年網絡報名情況監(jiān)測,報名最后一天易出現(xiàn)網絡擁堵情況,各位考生務必合理安排報名時間,提前提交報名信息。報名、資格審查期間務必密切關注本人資格審查情況,及時打印《報名表》和繳納報名考試費。]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sj.qdn.gov.cn/)”“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bm.gzekao.cn/qdn/webregister/)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證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由考生自行選擇)。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實施方案》、《職位一覽表》、《報名表》及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考試時間相同的其他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于2019年7月15日17:00前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用于資格復審[特別提醒: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必須使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報名表》,資格復審期間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再次開放《報名表》打印功能。各位考生務必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將無法打印]。報名時統(tǒng)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忌鷳獪蚀_留下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如有變動,請考生及時與所報考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聯(lián)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lián)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欄目”公布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報名結束后,由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公布每個崗位報名人數情況。

(二)網上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 2019年7月8日9:00至7月12日17:00。

1.資格初審由各縣(市)人社部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統(tǒng)籌組織實施。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表》后48小時內對照本《實施方案》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9年7月10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并已交費的人員,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可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表》,供現(xiàn)場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huán)節(jié)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網上資格初審期間由審核單位提出申請,經同級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州人事考試中心給予改報;網上資格初審結束后仍未改報的,以及使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在報名期間如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本人向審核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單位及同級人社部門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試中心修改。

3.2019年7月10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于2019年7月11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在2019年7月12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網上報名失敗。

4.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7月8日9:00至7月15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特別提醒:為避免網絡波動影響,各位考生在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務必提前繳費]。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或辦理報名費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5.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9年7月24日9:00至7月 27日上午9:00期間[特別提醒:請各位考生務必提前打印《筆試準考證》并妥善保存]。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6.少數民族語言測試。部分崗位須先進行報考崗位要求的民族語言(以《職位一覽表》要求的語言為準)測試,測試在筆試前進行(個別先面試后筆試的崗位,在面試時同步開展),時間由報考單位另行通知(測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少數民族語言測試確認為合格的報考人員,方具備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測試不合格或不參加測試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少數民族語言測試辦法由各縣(市)人社部門商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7.農村貧困人員、城鄉(xiāng)低保人員和貧困應屆畢業(yè)生可減免考務費。在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xù)時,除提供通過資格審核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外(報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錄報名系統(tǒng)——點擊詳細信息頁面——截屏打印),還需出示以下相應證明材料之一:《貧困戶登記卡》或家庭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級黨政機關出具的貧困證明、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證明等。符合減免考務費的人員,請于2019年7月15日17:00前到報考單位所在地縣(市)級人社部門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xù)。


四、考試方式

(一)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分值各為100分。

2.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面試(專業(yè)測試)分值為100分。

3.部分招聘崗位采取先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后進行筆試的方式進行,具體崗位詳見崗位一覽表。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分類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1.筆試考試科目

筆試考試內容見職位一覽表。

2、筆試命題

筆試考試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命題。

3.筆試考試時間

試考試時間安排在2019年7月27日上午,考試地點為報考單位所在縣(市)。

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需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只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的考生除外)。

筆試成績由各縣(市)人社部門在相應指定網站公告。

筆試考試工作由縣(市)人社部門組織實施。

五、現(xiàn)場資格復審

面試(專業(yè)測試)前對擬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xiàn)場資格審查方式進行。先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后進行筆試的招聘崗位,面試(專業(yè)測試)前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通知考生先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現(xiàn)場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F(xiàn)場資格復審工作在各相關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導下開展,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請留意各指定網站公告(見附件)。

(一)資格復審對象

現(xiàn)場資格復審對象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進入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只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的考生直接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考生則確定為擬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對象。資格復審對象按下列條件確定:

1.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出現(xiàn)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可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如遇筆試成績名次末位(按進入資格復審名次確定,下同)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2.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面試(專業(yè)測試)出現(xiàn)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進入筆試(面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面)試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但:

(1)既參加筆試又參加面試(專業(yè)測試)的考生,其考試綜合成績需達60分及以上的,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直接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的考生,面試(專業(yè)測試)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擬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的考生按本《實施方案》及《職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1.畢業(yè)證(需學位的還需提供同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國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崗位需求的所學專業(yè)條件,以國家認可的《畢業(yè)證書》明確的在校學習專業(yè)為準,專業(yè)不一致的,資格審查不得通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4.“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級主管部門(如縣(市、區(qū))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身份證明原件,證明上應當注明服務人員基本信息、服務項目名稱、起止時間、服務地點及是否同意服務人員參加本次考試等信息,服務期已滿的須持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19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一屆且未轉為事業(yè)單位正式職工的需持當地縣(市、區(qū))教育局及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持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的隨軍文件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定向招聘少數民族鄉(xiāng)村醫(yī)師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持有執(zhí)業(yè)(或從業(yè))資格證,并持所在服務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部分崗位還需滿足崗位明確的服務時間限制);

7.定向招聘在指定鄉(xiāng)鎮(zhèn)服務人員崗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與指定服務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證(均需滿12個月及以上)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其中:由省級及以上部門組織開展且現(xiàn)仍在崗的“四項目人員”,“就業(yè)見習生”等可按管理權限提供服務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派遣文件及目前仍在崗證明;

8.有戶籍(或生源)限制的崗位,報考者屬報考單位所要求生源但現(xiàn)戶口不在該地的,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口簿上可以反映系報考單位所要求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9.“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10.報考層級為“縣市”崗位的機關(參公)、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需提供報名前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州級及以上單位暫不提供組織人社部門意見)同意報考意見原件;

11.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執(zhí)業(yè)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本年度已通過執(zhí)業(yè)(從業(yè))資格、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測評),僅等待證書發(fā)放的,可提供考試合格的成績單(需加蓋縣級及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公章;在國家行政機關指定官方網站打印合格成績單的不用加蓋),并同時提供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證書證件原件的承諾書【特別提醒:教師資格證通過筆試考試,但在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復審時未完成核驗的,不屬于“等待證書發(fā)放”】。

在各縣(市)人社部門指導下,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本《實施方案》及《崗位一覽表》的要求對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及復審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并根據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程序及條件,按該崗位筆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遞補期內開展,資格復審遞補期結束后不再遞補。資格復審遞補期由各縣(市)人社部門在各指定網站公告。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而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結束后,擬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或筆試人員名單由各縣(市)人社部門向社會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面試(專業(yè)測試)及綜合成績

(一)面試(專業(yè)測試)

面試(專業(yè)測試)工作由縣(市)人社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及事項詳見《面試準考證》(《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請關注各指定網站相關公告)。

面試(專業(yè)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能力情況。面試(專業(yè)測試)內容及面試(專業(yè)測試)方式由各縣(市)人社部門確定。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考生為經向社會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未參加面試(專業(yè)測試)或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考生須同時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睹嬖嚋士甲C》到報考單位所在縣(市)領取(詳見各指定網站公告)。

(二)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參加筆試的考生,筆試、面試(專業(yè)測評)成績按百分制比例進行折算(具體折算比例見附件)。即: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所占比例 + 面試(專業(yè)測評)成績×面試(專業(yè)測試)所占比例。

2.直接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綜合成績=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

筆試、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各縣(市)人社部門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對象(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生綜合成績出現(xiàn)末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xiàn)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以再次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因面試(先進行面試的考生為筆試)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考生達不到1:3(不含1:3)(含“可進入面試”的考生)的崗位:①既參加筆試又參加面試(專業(yè)測試)的考生,其考試綜合成績需達60分及以上,方可具備進入體檢資格;②直接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的考生,面試(專業(yè)測試)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備進入體檢資格。

在按規(guī)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二)體檢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工作由各縣(市)人社部門統(tǒng)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由體檢醫(yī)院出具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

體檢時間由各縣(市)人社部門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工作于面試工作結束3個工作日后開始開展。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饔筛骺h(市)人社部門具體負責,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核。2019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在職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其他人員以戶籍所在地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為主要內容。考核還需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本實施方案及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疾旖M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客觀、公正、全面,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審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報經同級人社部門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三)曾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辭退未滿5年的;

(五)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含正在服刑期間的);

(六)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七)定向到具體行業(yè)(單位)、縣(市、區(qū))的應屆畢業(yè)生;

(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19年8月31日服務期未滿一屆的,以及參加2019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九)截止報名時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yè)單位試用期(見習期或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十)截止報名時止,已招考錄用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機關(參公)、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前未征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的(州級及以上單位暫不提供組織人社部門意見);

(十二)不符合本《實施方案》和所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專業(yè)、年齡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

(十三)未能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有效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

(十四)截止2019年7月31日仍在讀的全日制非2019屆畢業(yè)生;

(十五)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且無正當理由的;

(十六)在職人員,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見習期、試用期除外)的;

(十七)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

(十八)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十九)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報考崗位有多個招聘單位(詳見職位表)的考生,經體檢合格后,根據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程序和條件,按考生報考崗位及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出現(xiàn)名次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位選擇(選崗時間由報考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另行通知)。

九、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專業(yè)測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各縣(市)人社部門在各指定網站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屬新參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崗位的人員,由聘用單位填寫《黔東南州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審查,再按規(guī)定程序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屬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員,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社部門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人員應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年限,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我州事業(yè)單位工作的畢業(yè)生,按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時考取我州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或州直事業(yè)單位(含凱里學院、黔東南民族職業(yè)技術學院)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批準聘用之前作出選擇,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調動)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調動)到其他單位。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7天內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等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不合格或放棄的,不順延遞補。

十、紀律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和要求執(zhí)行,違規(guī)違紀行為將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組織招聘工作的監(jiān)考、面試考官、體檢檢查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fā)現(xiàn)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政審、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的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均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十一、本《實施方案》及未盡事宜由各相關縣(市)人社部門商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附件1: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xls.xls


附件2:各相關單位公開招聘信息發(fā)布指定網站、咨詢電話及筆試面試所占分值比例一覽表.xls.xls


附件3:2019年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填表注意事項).doc.doc


附件4:同意報考證明(模板僅供參考).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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